二手房交易征收所得税可行性值得商榷.鼓励

食材 2021年03月11日

中证讯 月7日,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和兰德咨询总裁宋延庆在做客《中证面对面》节目时表示,“新国五条”细则中“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照差价的20%征收”这一条款在目前时点执行起来仍然面临许多困难,其可行性值得商榷。

不合格项目陈国强说,“这项规定并非新规,但鉴于现实操作上的困难,多数城市采取了按照成交总价1%- %的来征缴个税。”实际上,这项规定中的“按照实际的购入价以及卖出价的差额”,另外还要核算相关的一些成本,比如购房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的税收,包括契税和按揭的利息等,这都需要提供原始的全面票证,无论是对于购房者,还是税务部门恐怕都会带来一些实际的操作方面的困难。

宋延庆也表示,此次“国五条”细则“征税20%”的条款在实操性,在可行性方面有几点值得商榷的地方:第一、原值怎么算?如果在转让的环节,过去所支付的按揭利息之初,以及通胀因素,还有装修,装修的价值又应该怎么算?还有家具、家居,如果没有很多的细则出台的话,会不会促成某种程度上的一种造假,弄虚作假。第二、限制评估,我卖出去的价谁来评估,怎么评估,这种评估的公允价格谁说了算,如果出现异议,听谁的?限制的问题可能今后逐步会暴露出来。第三、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关于退税,这个退税环节也是比较复杂,如何退,我交上去以后多长时间退?至少我们从做企业的角度上来说缴税比较容易,退税还是相对比较难的。第四、和税类似,我们现在的房屋产权是非完全意义上的产权,房子是一部分,地是一部分。我们真正增值的是土地部分,而房屋是不断折旧,也就是从限制转让的价格,评估的问题,包括税的标的问题都可能需要有细则去补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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